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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8/22 浏览量:

关于公开征集拟设基金合作方的公告

为积极打造前海产业生态,助力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资源集聚,深圳市前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产发集团)拟联合市场化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现公开征集基金合作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基金情况

前海产发集团拟联合基金合作方在深圳前海发起设立聚焦硬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预计基金规模不超过2.5亿元(含),基金拟采取“子基金+直投”形式投资,拟按投资进度分批实缴出资。

二、拟征集合作方性质

本次征集对象为基金合作方,要求该基金合作方或其全资主体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退出及风险把控。该基金合作方(含全资主体)参与基金出资(含对外募集资金)不低于10%(含),其中基金合作方及其全资主体的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5%(含)。

三、合作方基本要求

基金合作方应具备较好的历史管理业绩及一定的出资能力,拥有专业稳定的投资管理团队,具备优质项目储备和产业导入能力。基金合作方或其全资主体应当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基金合作方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金合作方应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满10年及以上,深圳本地企业优先考虑;

(二)基金合作方在创业投资行业排名前10名(具体参考清科或投中网近三年发布的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排名);

(三)基金合作方累计管理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

(四)基金合作方的投资及管理团队稳定,投资及管理团队在基金合作方主体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五)基金合作方可为本次拟设基金提供充足的优质子基金和股权直投项目储备;

(六)基金合作方可在基金存续期内按基金总规模对应金额为前海引入产业项目。

四、联系人和截至日期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986116

电子邮箱:qianpf@qhidg.com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8月28日18:00前,逾期不再接洽。

请有意向的机构将填写附件1-基金合作方基础信息表、附件2-承诺函等附件要求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申明

(一)本次公开征集公告之目的为邀请合作洽谈,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或承诺。

(二)深圳市前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附件1-基金合作方基础信息表.xlsx

附件2-承诺函.docx


深圳市前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